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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
按照国务院、陕西省政府和西安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自7月1日起,西安市将实行城乡统一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类别,将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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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福建省为例,结婚后即可办理夫妻投靠迁移户口。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第八十五条属投靠户口迁移的,应当由被投靠人提出申请,其他情形的户口迁移由迁移人本人或者单位集体户户口协管员提出申请。申请人因故无法办理的,可以书面委托户主或者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直系亲属办理,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申请人委托、受委托人受托的委托书。整户迁移可以由户主申请。第八十六条县(市)、市辖区内户口迁移,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含单位集体户地址上的家庭户)、公共地址以及拆迁地址上的公民,在市内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住所的地址内;(二)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公民,因工作变动需要迁移户口,新单位有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将户口迁至新单位集体户内;(三)家庭户不得迁至集体户落户。第八十七条省内居民户口投靠迁移,提交下列材料,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收养证等法定证件或者司法文书,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三)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夫妻投靠、未达法定婚龄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此项限制)。第八十九条夫妻投靠,不受年龄、婚龄、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家庭户或者集体户(人才派遣单位、人才中介机构、人才储备机构、已撤销企业单位等非直接用工单位集体户除外)等限制。被投靠一方属于单位集体户的,应当提交房屋产权主管部门出具的本人以及投靠人在本设区市市辖区、县(市)内无房证明,应当在单位集体户地址上单独立家庭户。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安丘市为例,可申请办理夫妻投靠迁移户口。办理户口迁移(跨市、县迁移)(十)“三投靠”人员落户1、居民户口簿2、夫妻投靠出具结婚证3、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离退休干部安置除外)出具父母和子女关系证明4、被投靠方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以上材料齐全后,到公安局户籍大厅办理。参考安丘市人民政府网站,cjwt/ShowArticle.asp ArticleID=4890
按照国务院、陕西省政府和西安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自7月1日起,西安市将实行城乡统一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类别,将全市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类别分为“居民家庭户口”和“居民集体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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