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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本省制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计划,学校不得增加考试科目的课时或者减少非考试科目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各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置学校(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保障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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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当向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明和就业、;(二)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入学申请后,应当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教科书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标准编写,内容力求精简,精选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的编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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