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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收养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收养人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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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收养人到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手续,取得收养证,才可以给孩子落户口,。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 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收养法》,该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也就是说,事实上的收养关系须在民政部门登记后才成立。不登记不成立收养关系。但是,在我国存在大量的未登记的收养,尤其是收养同辈旁系血亲子女,大多数是双方合意,将子女领回抚养。这种收养,尽管在法律上不成立收养关系,但是对于三方当事人、周围群众都认可这种事实收养行为。我们不能因其未办理收养登记而简单认定无效。
有户口没有收养证不能够算是收养。是否属于收养与是否有收养证有关,与有没有户口是无关的,如果没有办理收养登记,是无法确认为收养的;如果没有收养证,但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补办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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