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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显名股东只需向隐名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即可,无需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我们在现实里经常会发现一些公司有两类股东,一类是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在工商登记上查到他的名字,还有另一种情况,这个人实际持有公司一部分甚至全部股权,你却无法在工商登记上查到他的名字,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就叫做股权代持。 股权是可以转让的,那代持股股权如何转让呢? 股权转让只能由持有股票的股东进行,所以转让代持股股权的,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实际出资人,然后再由实际出资人转让股权。 转让股权时,受让方如果是公司股东可以直接转让股权,受让方如果是股东以外的人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同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可以。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公司法解释(三)》将隐名股东称为实际投资人,将名义出资人称为名义股东。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的可以参照认定为无权处分。换言之,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有权转让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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