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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见死不救”只是道德谴责的对象,不属于刑法评价的范畴;但在特殊情况下,“见死不救”也会成为刑法评价的对象,“见死不救”者亦要承...
在刑法理论中,有一种以不作为形式构成的犯罪。不作为是指行为者有义务实施,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不实施的情况,也就是说应该做、不能做、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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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分为几种情况: 1.如果故意见死不救的人负有法律上的义务,比如说消防员有救火的义务,警察有维护社会治安,抓捕坏蛋(通俗说法),如果他违背了该义务,比如消防员故意不救火导致他人死亡,那么这种情况下故意见死不救就犯法了。 2.如果他没有法律上的义务,那么,他就没有可能构成犯罪。
见死不救应该受到的处罚是对于没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不构成犯罪,在某些负有特定义务或先义务的情况下,不作为也能构成犯罪行为。警察见死不救犯法,作为警察如果不尽到职责,其面临最严重的起诉就将是故意杀人。
见死不救不是法律问题,而是一个道德律的问题。毕竟见死不救这一行为固然不善,但不是恶(是善恶之间广阔的中间地带),至少它没有侵害他人的任何权利。法律是一种由国家垄断并施行的合法暴力,每一项法律条款都经由国家制定,以约束人们行为,带有不得违抗性。 关于刑罚 刑罚是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在《刑法》中确定的,由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适用并由专门机构执行的最为严厉的国家强制措施。根据《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1)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犯罪分子只能判一种主刑。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是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即对同一犯罪行为既可以在主刑之后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也可以独立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者附加适用驱除出境。 此外,中国刑法还规定了非刑罚的处理方法,即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以外的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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