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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不是必须的。 《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需要公证的手续如下 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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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公证继承房产的方式有三种: 1.继承者自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有遗嘱的出示遗嘱等,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2.如果之前就房产继承发生了纠纷起诉到法院的,带着法院的调解或判决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3.如果继承人同意,则可以先去公证机关办理房产公证之后,再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房产继承过户的,不强制办理公证,可以由继承人自己选择是否办理继承公证。因为《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因而因继承取得房屋的,继承开始时就发生法律效力的,不用额外再办理继承公证了。
遗嘱并不是都需要继承权公证。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民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处分个人财产。效力方面,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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