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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就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法院管辖做出以下解释: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
离婚后财产分割适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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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解析:该条法律规定了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即:原告就被告原则。《民诉法解释》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民诉法解释》第3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第4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但实践中,在没有证据证明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时,只能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可以。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不分割财产就离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所以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不分割财产,待离婚后再另行协商或者起诉分割财产。法律也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
离婚后财产纠纷如何确定案件管辖,笔者近日遇到了麻烦,W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董先生与冯女士早在1990年在W市结为夫妻,之后两人闯荡北京创业颇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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