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实施临时绿化、垂直绿化和楼(房)顶绿化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群众性城市绿化工作,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等方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工作。投资的单位或者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城市绿化发展目标,保障城市绿化发展所需资金及用地。
鼓励和支持城市绿化科学技术的基础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开发应用当地植物资源,选育适应本市自然环境的植物品种。引进植物品种应当防止有害植物侵入。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树木、花草或者绿化设施损害、灭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30人已浏览
670人已浏览
678人已浏览
4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