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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商业按揭贷款买房后,符合条件可以取公积金里的钱作为它用。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
员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之后,是可以申请公积金余额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但是不能提取做为他用,一般是直接在公积金账户中扣除直接还款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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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薄记载的县、市或户籍所在地的省会城市内的住房,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1、购买、建设、改造、改造;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买住房贷款本息;支付月工资收入15元以上%上述部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2、因重大疾病严重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紧急情况严重困难;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低于该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农业户非城市户口,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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