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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再婚违背了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的规定,不受法律保护,属于无效的条...
如果约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协议内容符合情理;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损害社会公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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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再婚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其违反法律规定。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1、双方当事人就离婚问题签署的有关协议,其本质属于财产分割协议,而且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该协议并不是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而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生效条件,即双方当事人从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时,所附条件成就时,该财产分割协议因此才具有法律效力。如一方当事人反悔,通过法院解决婚姻纠纷,除非双方当事人追认该协议,否则该协议未生效,对当事人双方均不具有约束力。 2、换言之,如果一方签署该协议后拒绝去办理协议离婚或者无法到法院调解离婚,另一方按照该协议的约定,要求违约方履行该离婚协议,并且起诉要求法院判断领违约方配合其到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根据婚姻自由原则,法院不会做出上述有关判决,因此该协议是无法确定为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因此,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是有效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如果夫或妻一方对外负有债务,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该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如果有证据证明签订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或其他情形的,该协议将导致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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