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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期间要不要支付员工工资,关键看几个条件:一是看劳动关系是否存续二是看员工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如果两个都是,那是单位就应当发放相应的劳动报...
1、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劳动争议仲裁期间,劳动者如果不出勤,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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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正常付出了劳动,则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是会发工资的。劳动者的工资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者实际的工作天数来计算,单位不能拖欠或者无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需要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争议仲裁期间,劳动者如果不出勤,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工资报酬。但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决定被撤销,恢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能出勤是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导致,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然保持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出庭参加仲裁活动当天,是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用人单位应当视为出勤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十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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