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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参加基本...
“交齐养老保险金25年”,那你很牛的,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到现在不过20年不到,你能交25年? 1、合法继承多少养老保险继承个人帐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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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另外,还可以进行个人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余额,社会统筹部分不能继承。 也就是说,养老保险也可以继承,前提是个人账户中有余额。而且余额会在退休后多久领完,鉴于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是无法计算的。 另外,如果参保人员在退休前身故,那么此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将全部退还,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但是需要了解: 1、合法继承多少养老保险金只能继承个人帐户部分,单位缴纳的不能继承; 注:一般个人缴纳的是缴费基数的8%,单位缴纳的是缴费基数的20-25%, 2、办理时参保单位应提供死亡证明。 注: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复印件。
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可以继承。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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