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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参加基本...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参加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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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另外,还可以进行个人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余额,社会统筹部分不能继承。 也就是说,养老保险也可以继承,前提是个人账户中有余额。而且余额会在退休后多久领完,鉴于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是无法计算的。 另外,如果参保人员在退休前身故,那么此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将全部退还,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但是需要了解: 1、合法继承多少养老保险金只能继承个人帐户部分,单位缴纳的不能继承; 注:一般个人缴纳的是缴费基数的8%,单位缴纳的是缴费基数的20-25%, 2、办理时参保单位应提供死亡证明。 注: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复印件。
根据社保法的规定,个人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有继承权的人可以继承死亡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不是工资权。1.最新的社保法是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2.社保法规定,个人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养老保险基金包括社会统筹(就是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能继承的只是个人账户余额,换句话说,就是个人缴费累计的金额,单位缴费部分是归国家统筹,个人不能继承。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t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t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t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t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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