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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后驾驶机动车导致他人身体受到损伤,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时,受害者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些补偿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若不幸遭遇车祸,且责任方为对方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索求理赔: 1. 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如果有伤者,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如果没有伤者,待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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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若肇事车辆负全部责任并致人重伤或身亡,则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应按照其相应责任限额进行补偿。但若该补偿仍未覆盖所有损失,则剩余部分将由肇事车辆中的任一方负全责,负责全面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全责肇事方需向受损害方提供以下赔偿: 1. 医药费,指受害者在遭受人身伤害后,为了接受医学检查、治疗以及康复训练所需支付的费用。 2. 误工费,指受害者在受伤至痊愈期间(即误工时间),由于无法正常工作或劳动而导致收入减少或丧失的赔偿费用。 3. 护理费,指受害者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协助而产生的费用。 4. 交通费,指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在就医或转院过程中所实际产生的交通费用。 5. 住院伙食补助费,指受害者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者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为补贴伙食所需的费用。 此外,营养费也是其中之一,这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身体代谢发生变化,通过日常饮食已无法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类营养素的需求,因此必须从其他食物中获取营养所给予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对方无法处理事故单,那么车辆将无法通过年检。如果已经报案但无维修发票,那么保险也无法完成理赔流程。这样一来,保险公司可能会催促与您联系。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与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并利用代位追偿功能,使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如果保险公司拒绝,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投诉。 此外,还可以寻求交警部门的协助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者和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
003年12月26日公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法院认为,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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