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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公开审判有助于人民法院客观全面地查明案情和正确地处理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可以密切法院同群众的关系,增强审判人员的责任感,防止发生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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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环境具有以下特征:一是物质性。作为人类生存条件的环境由各种物质所构成,如大气、水、草原、湿地等。二是稀缺性。环境资源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随着人类对自然的索取越来越多,环境的负担将超过环境承载能力,从而破坏生态修复能力造成污染。环境问题的凸显,使环境资源的稀缺性也越来越成为共识。三是共享性。环境关系到整个人类的健康与福祉,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地球,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因此保护地球上的环境是我们共同承担的社会责任。
依据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即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审理和判决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经济案件、行政案件的权利,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均不得干涉。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包括外部独立和内部独立。外部独立主要是对行政机关、政党、人大及其领导人的独立。内部独立分为两部分:一是各级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下级法院不受上级法院影响,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不能在其进行具体审判活动时进行干涉,而只能在其裁决作出后,依法定程序进行监督、加以变更;二是同一法院法官之间相互独立,不受其他法官包括担任法院领导职务的法官的干涉,法官享有按照自己对事实和法律的见解,通过法律规定的审判组织形式作出裁决的权利。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从根本上说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的需要,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在制度上的保障,也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在法律上的保障,其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具体表现在:第一,只有尊重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才符合宪法关于立法权和司法权的正确分工。根据宪法的精神,司法权由权力机关行使,行政权由行政机关行使,司法权由司法机关行使。一个机关不能代替另—个机关行使权力,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的合理分工,也是审判独立的重要依据。第二,只有尊重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才能实现国家权力的相互制衡。防止权力腐败的最好办法是以权力制约权力,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国家权力的合理分工本身是对国家机器进行良好的、科学的管理方式。第三,只有充分尊重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才能实现司法的公正。审判独立首先是严格执法的前提,因为只有使法官依法独立审判,不屈从于任何权势和诱惑,超然独立于任何一方当事人,才能真正作到严格执法,公正裁判。
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的处理具体如下: 1、维持原判。对认定事实清楚和适用法律正确、刑事案件量刑适当的原审有罪判决和正确的原审无罪判决,应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直接改判。有以下两种情况: (1)原判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通过第二审开庭审理,查明事实后直接改判。 3、发回重审。发回重审有两种情况: (1)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发现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的违反诉讼程序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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