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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不打表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
出租车不打表的处罚规定为:出租车司机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的,由交通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出租车司机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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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出租车醉驾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出租车不打表不合法。出租车载客不打表,违反出租车行业的管理规定,也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受到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出租车不打表,可以到监管部门投诉,对其进行教育,并处五十元到两百元直接的罚金。计价器不能正常使用或者不使用计价器的,可以拒绝支付乘车费用。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运营服务。 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的; (四)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五)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 (六)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七)接受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 (八)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出租车不打表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21元以下罚款。 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21元以下罚款:(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四)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五)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六)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七)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八)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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