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院终审判决胜诉后,强制执行,冻结对方资金,下一步会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
对于冻结个人银行储蓄款的情形,如果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或者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对个人银行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内容包括: 一、严禁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冷硬横推”及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 二、严禁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及违规执行案外人财产; 三、严禁违规评估、拍卖财产及违规以物抵债; 四、严禁隐瞒、截留、挪用执行款物及拖延发放执行案款; 五、严禁违规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及对纳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不及时定期查询、司法救济、恢复执行; 六、严禁违规使用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与案件无关的财产信息; 七、严禁违规纳入、删除、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八、严禁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违规会见当事人、代理人、请托人或与其同吃、同住、同行; 九、严禁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吃拿卡要”或让当事人承担不应由其承担的费用; 十、严禁充当诉讼掮客、违规过问案件及泄露工作秘密。最高法院关于消极执行的过程就是上面所提到的内容。
针对执行款法院能冻结吗这个问题,是可以申请保全的,将执行款信息提供给你起诉的法院。不过保全时你要提供担保。冻结财产,财产保全并不是就是把钱先给你了,案子判决下来了,执行期过了,才会强制执行,另外你还要提供担保,保证。钱不够另外找对方的财产啊,并非不管多少给了就算。想要先拿到钱后打官司的叫先予执行,只限于工资,赡养费等少数项目可以申请。除非撤销案件,不然你还是原告,对方还是被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0人已浏览
395人已浏览
334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