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1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向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行政处罚的决定不服,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处罚决定的六十日内向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城管或者交管部门)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四节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 第十八条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九条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第二十条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事项,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一)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 (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其他情形。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
申请人(公民):姓名性别年龄 职业住所 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申请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职务地址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业 律师证号住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职务地址联系电话 第三人(公民):姓名性别年龄 职业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第三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职务地址联系电话 行政复议请求: 申请行政复议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附件:1、申请书副本份; 2、其他有关材料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3人已浏览
468人已浏览
280人已浏览
2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