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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受害人因损害事故死亡,其近亲属作为间接受害人享有独立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一,近亲属的范围: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现在最要紧的事看好病,毕竟只是终身的事! 警方调查有一定的程序,需要时间,你只要提供破案的线索就好了! 人身死亡的赔偿项目是: 1、包括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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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对于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人《赔偿法》也明确规定:“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是生活费的给付,并非死亡赔偿金。
赔偿款中一般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处理原则是被扶养人生活费,是谁的就归谁,其他人不能分割,丧葬费要先扣除已支付的办理丧葬的费用,剩下的和死亡赔偿金一起分割,死亡赔偿金具有特殊性质,不属于遗产的范畴。所以,如果出现近亲属之间分配不均,起诉请求分割的,在同一顺序中,原则上按照“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各自的应得份额”。
因人身损害导致死亡的案件的赔偿金,是属于全体赔偿权利人共有的,但具体如何分配的,有的部分有法律规定可循,有的部分就没有法律规定,一般司法实践中做如下处理:一,特定费用属于部分权利人专有,这里是指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给谁的就是谁,比如计算给父母的,就是父母单独享有的,计算给子女的就是子女的。这部分是很明确的,有法律依据可循。二,其他部分的分配起来可能就没有明确的依据,一般是这样的,死亡赔偿金一般属于关系最近的人所有,有的配偶的一般是配偶所有,无配偶的一般是子女或是父母所有,也有的案件中全体权利人都有权分配的。分配上述赔偿金时,赔偿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多少并不会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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