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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月。广州非全日制员工时间最低工资标准:20.3元/小时。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
2018年广州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月;2018年广州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20.3元小时,其中 第一类地区广州为21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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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的《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结合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广东省政府决定对自2018年7月对全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广州市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还是沿用2018年7月实施的标准:22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
广州为21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深圳为22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 第二类标准为172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小时。
2018年广州最低工资标准:广东省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我省企业员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起调整企业员工最低工资标准和兼职员工最低工资标准。广州企业员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100元/月,兼职员工小时最低工资调整为200元.3元/小时。其中,深圳和广州实行一级标准。深圳调整为2200元/月,广州调整为2100元/月,相应的非全日制员工小时最低工资为20元.3元/小时;二级标准调整为1720元/月,执行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对应非全日制员工小时最低工资为16元.4元/小时;三类标准调整为1550元/月,实施区域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对应非全日制员工小时最低工资为15、3元/小时;四类标准调整为1410元/月,执行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11个城市,对应非全日制员工小时最低工资为14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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