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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发生后,在当事人双方的意愿下,经过双方协调后确认和同意赔偿金额的,应该签订工伤事故赔偿协议,并注明违反协议的责任承担,参照《劳动法》...
可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赔偿协议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协议,应适用我国《民法典》。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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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发生后,在当事人双方的意愿下,经过双方协调后确认和同意赔偿金额的,应该签订工伤事故赔偿协议,并注明违反协议的责任承担,参照《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 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和解。 工伤赔偿协议是需要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但是不得出现违法的条款,否则可以视作无效条款。并不以公正为生效要件。
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的,达成协议不履行的,或者协议未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前提下作出,或者协议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和显失公平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协议书已经送达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以起诉,但可以申请再审。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2012》 3、劳动者受到工伤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又提起仲裁和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的,对该协议的效力应当区分情况处理: (1)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前提下签订,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认定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变更或撤销情形的,可视情况作出处理。 (2)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签订的,且劳动者实际所获补偿明显低于法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可以变更或撤销补偿协议,裁决用人单位补充双方协议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
用人单位同劳动者签订工伤赔偿协议应当注意如下法律要点。 一,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很多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后,只要是赔偿数额一定不能过分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并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的,协议内容也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有可能,双方可以对协议签订过程进行公证,以确定双方意思表示的真实性),以表示双方在订立协议时,赔偿数额是否远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2.从订立协议过程看。该近亲属范围原则上包括了第一顺序继承人(确定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给付对象)以及法律规定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确定供养亲属抚恤金给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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