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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可以买卖,但只能是本村集体成员之间的买卖行为才合法有效,不能出卖给本村集体成员以外人员。...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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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民能卖农村房屋,但一般只能在本集体之间流转。因为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除此之外的农村房屋买卖,可能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可以,据法律的规定,农村房屋在同村村民之间是可以转让的,但是按照一定程序进行。 一、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二、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三、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四、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五、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个人建造住宅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农户在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农村危房不可以强拆,危房在拆除的时候必须经过本人同意才可以进行拆除。而且危房也不是必须要拆除的。 对于危房,房屋所有人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 如果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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