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劳动仲裁应该如何委托代理人

2024-08-25
1、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代理人资格进行审查。 2、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劳动仲裁的,必须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请求和接受调解。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变更或被解除代理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仲裁委员会。 4、当事人可以委托下列人员作为代理人: (1)律师; (2)当事人的近亲属; (3)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4)有正当理由经仲裁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仲裁委员会认为不适合作为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代理人。 5、当事人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仲裁工作人员应查验律师执业证书。 6、当事人委托近亲属为代理人的,应提供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证明或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书。 7、当事人委托有关的社会团体或所在单位推荐人为代理人的,应提供社会团体或单位开具的证明。 三、劳动争议仲裁的效力如何劳动法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仲裁程序结束。在此期间可以调解解决,也可以裁决解决。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仲裁庭裁决的,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十五日内暂不生效,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未起诉的,裁决书产生法律效力。仲裁调解书与裁决书生效后,法律效力相同,当事人应当依照规定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一规定确立了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原则。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