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的经济补偿。参保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享...
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的经济补偿。参保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伤残津贴是指按月支付给被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并退出工作岗位的工伤职工,或者被评定为五、六级伤残。保持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并本来应当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出于某种原因难以安排的工伤职工的津贴。伤残津贴与伤残程度有直接关系,伤残程度越高,工伤职工所获得的伤残津贴也就越高,相反,伤残程度越低,所获得伤残津贴也就越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伤残等级在1至6级的工伤职工才有权获得伤残津贴、其他伤残等级的职工无权获得伤残津贴。另外,伤残津贴还与工伤职工的工资密切相关。工伤职工的工资越高,获得伤残津贴也就越高,相反,工伤职工的工资越低,所获得伤残津贴也就越低。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伤残津贴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的经济补偿。 参保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 生活就失去了经济来源,只能依靠其他家庭成员,如果参保人员同时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整个家庭就会陷入困境。 因为参保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纳了保险费,对养老保险基金做出了贡献,在其失去生活来源时,养老保险基金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因此,本法规定可以领取病残津贴,但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
伤残津贴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被评定为五、六级伤残,并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出于某种原因难以安排工作岗位的,而按月支付给工伤职工的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34条: 1.当法定标准计算的伤残津贴amp;=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人工资标准:一级伤残津贴赔偿金=本人工资(元/月)x90%二级伤残津贴赔偿金=本人工资(元/月)x85%三级伤残津贴赔偿金=本人工资(元/月)x80%四级伤残津贴赔偿金=本人工资(元/月)x75%五级伤残津贴赔偿金=本人工资(元/月)x70%六级伤残津贴赔偿金=本人工资(元/月)x60% 2.当法定标准计算的伤残津贴amp;lt;=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属于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范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主要为1-4级伤残),属于用人单位发放的范围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主要为1-4级伤残)工伤律师特别提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8条规定“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85人已浏览
89人已浏览
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