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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要是在工作期间或范围内,人身遭受了损害,此时多数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工伤,那么之后就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了。至于什么情况...
下列情况之一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工作时间在本单位从事日常生产、工作; (2)从事单位临时指派的工作; (3)经单位同意,从事与本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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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以下条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社保局规定正常参加工伤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2、员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需要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员工受伤或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范围,是否符合工伤的基本条件。;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十种情形之一。
3.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仅供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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