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
融资担保公司设立条件: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2、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3、有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向监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等事项。(2)可行性研究报告。(3)章程草案。(4)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5)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以及持有注册资本5%以上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6)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7)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8)营业场所证明材料。(9)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第规定,融资担保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融资担保公司在住所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变更名称,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自分支机构设立之日起或者变更相关事项之日起30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变更后的相关事项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的规定。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2)有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3)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4)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7)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办法由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另行制定。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5人已浏览
531人已浏览
382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