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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要清楚,律师是没有权力作公证的,公证只能去公证处办理,但是律师可以做见证,如果您和您的丈夫之间存在着关于这个房屋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协...
可以依法分割,具体来说,1、房屋部分:新房是用老房换购的,原房屋的价值(假定公证书中确定没有就此作出处理)仍归男方与其前妻的子女(可能还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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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男方婚前全资购买的房产,那么该房产就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男方婚前买房只是首付款由男方出资,那么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及还贷部分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有权对这一部分财产进行分割。
要看转为女方时候,是否有书面约定,约定了住房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约定,那么,该住房属于婚后得到财产,规定这样情况不管登记人是夫妻哪一位,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产权权益。
目前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婚前房产分割,房产证有另一方名字和没有另一方名字,处理有所不同: 1、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存在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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