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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一致同意去办理公证或乙方提出办理公证。应当办理公证。如果双方均未提出办理,可以不办理。收养是否办理公...
要办理收养公证,首先收养要符合法律规定,收养人、送养人都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满足条件后,收养人要办理收养公证的,要向公证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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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收养公证需要哪些材料?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110ask.com小编提醒您,要办理收养公证,首先收养要符合法律规定,违法收养的,收养关系将不被法律所保护。
办理特殊公正应提交哪些证件和材料1.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证明;2.达到法定婚龄的,提交婚姻状况证明、证明或及其复印件;3.被收养人有配偶的,提交配偶同意其被收养的书面意见。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订立的书面协议。特殊收养关系协议书应具备以下内容:1.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及相互关系;2.收养的原因;3.共同送养人、共同收养人的意思表示;4.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意思表示;5.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的权利与义务;6.收养开始的时间;7.共同送养人、共同收养人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在协议书上签字。《》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的子女。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孤儿的;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收养的办理程序: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 (3)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授理机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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