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
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劳动法中关于加班时间的问题有明确规定: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根据《劳动法》的法规,员工自愿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的时间,本厂各部门在每月加班时间上控制 在36小时内。 2、每月加班时间超过36小时的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制度。 3、安排加班时间,必须是员工自愿加班,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借口强迫员工加班。 4、员工晚上需要加班的,当天下午下班前自愿填写好《加班申请表》交到行政部审核。每日加班不能 超过3小时,周六加班不需填写《加班申请表》。 5、如果员工是非自愿加班,员工代表可向管理代表或人事部提出建议,共同调解此事纠纷。 6、行政部对员工填写好的《加班申请表》进行审核,严格执行法规标准,并对《加班申请表》入档保 存。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1人已浏览
466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