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即侵犯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但这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就不能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
从你的描述看,你公司存在着一定的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如果公司未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每月支付两个月工资,如果未办理社会保险,可以要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照规章制度可以处罚员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老板是不允许克扣员工工资的。对克扣员工工资的行为,建议最好能先与老板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则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依据: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公司扣押一个月的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扣除工资,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在其他情况下,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7人已浏览
1,089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3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