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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初始登记,是指土地总登记之外对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登记。...
土地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共同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申请:(一)土地总登记;(二)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初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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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向国土资源所提出书面申请;国土资源所对土地登记资料进行初审,由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无异议发布公告,公告7日后统一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土地登记卡目录;材料归档发证书。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规定,土地登记的类型包括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其他登记和他项权利登记6种。 土地总登记,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内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内土地进行的全面登记,建立的每宗地的表卡证是以后初始、变更、注销及其他土地登记的依据。 初始登记是指土地总登记以外对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登记。 变更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人发生改变,或者因土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内容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 注销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的消灭而进行的登记。 其他登记,包括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和查封登记。更正登记包括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确有错误的更正登记、土地权利人认为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更正登记、利害关系人认为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的更正登记3种。
查封、预查封期限届满或者人民法院解除查封的,查封、预查封登记失效,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注销查封、预查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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