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安置房质量有问题可以到住建局投诉。 1.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 2.房屋质量...
安置房质量有问题可以到住建局投诉。 1.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 2.房屋质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代表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因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而监理单位是监控主体,对施工过程具有一定的控制职权,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应有的监理责任;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主要体现在行为合法性上。只要行为合法,施工质量出现问题,施工单位就不负责。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的措施如下:1、当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仍处于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纠正;2、当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已经出现时,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要求其进行补救。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质量后,应向监理单位填写《监理通知回复表》;3、某工序分项工程完成后,如有不合格项,监理工程师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确认补救方案,跟踪处理过程,验收处理结果。不合格的,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或分项工程。;4、工使用后的保修期内,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出《监理通知》,指示施工单位进行保修。
在保质期内,由开发商承担房屋质量问题保修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安置房质量有问题可以到住建局投诉。 1.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 2.房屋质量问题,应该委托当地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一般是房屋安全监理所)作鉴定,按照监定的结论与开发商或卖主交涉。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0人已浏览
511人已浏览
1,663人已浏览
8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