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
法院关于离婚财产的规定:首先要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分配。法院一般按照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院在离婚诉讼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判决。 1、对于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个人财产和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2、如果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对于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个人财产和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离婚后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6人已浏览
258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