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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价房产税:1、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范围: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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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征收时间:1、纳税人将原房地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月开始缴纳房地产税2、纳税人自己新建住宅用于生产经营,从完成月开始缴纳房地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住宅,从办理检查手续的下个月开始缴纳房地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1。出租房的房产税缴纳: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第二月开始;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的,则从房屋使用或交付的第二月起,缴纳房产税。个人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则从生产经营之月开始缴纳房产税;2.房产税改革试点地区:自建房屋的,则从建成次月起;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购置商品房的,则从屋交付使用次月起;购置存量房的,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开始缴纳房产税。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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