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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2、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2、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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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2、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2、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具体办理步骤: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下达经济适用房销售计划和房源,通过媒体发布经济适用房出售通告→申请人到市住宅售房中心领取申请表格并递交申请资料→售房中心审核、分类排队打分→公示→售房中心校对、补充和更正有误的申请信息→再次公示→申请人领取自选房号通知单→申请人自选房号→我局与申请人签订经济适用房认购协议书→申请人到售房中心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申请人交纳购房款或到指定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申请人到售房中心领取“入住证明书”→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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