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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其承担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赔偿金,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除外。若辞退你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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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申报缴纳社保费是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可要求该单位补缴纳。相关法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所以首先公司不能单方面让你走人。 2、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 3、自入职之日起公司应当为你交社会保险,如果未缴纳,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如果公司如果辞退你,你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同时,因你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自实际用工第二个月至第十二个月的双倍工资。 鉴于你怀孕足月的情况,建议你尽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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