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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劳动局:你局《关于企业职工如何执行婚丧假规定的请示》收悉研究,现答复如下,请按此执行. 一、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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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企业职工如何执行婚丧假规定的请示》收悉研究,现答复如下,请按此执行. 一、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婚假(未含按规定应享受的晚婚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单位可根据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二、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职工在批准的婚丧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奖金(奖励工资)是否发给,由单位自定,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五、以上规定从一九九四年一月起执行.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一般为十五天。目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增加6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结婚假期外,增加结婚假期的7天符合本条例的生育规定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了60天的产假,配偶享受了15天的护理假期。假期发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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