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符合以下要件的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二)》,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起诉:(一)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金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二)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万元的。刑法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构成要件: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新刑法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5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1,7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