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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上市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而被实施特别处理的,公司股票在每个交易日上午交易。 1、自法院发布受理上市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当日起...
1、自法院发布受理上市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当日起,交易所对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 2、公司应在收到法院有关法律文书的当日,立即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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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法院发布受理上市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当日起,交易所对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 2、公司应在收到法院有关法律文书的当日,立即向交易所报告,经交易所审查后公告。公告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复牌,并实施特别处理。
如果上市公司因法院受理破产案件而被宣告破产,并被特别处理,公司股票将在每个交易日上午进行交易。1、自法院公布受理上市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之日起,交易所停牌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的股票。公司应当在收到法院有关法律文书之日,立即向交易所报告,经交易所审审查后公告。公告日后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复盘,并进行特殊处理。3、上市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或其他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应当在第一时间向交易所报告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和解、整改等重大情况并予以公告。 公司发布上述公告当天,股票停牌一天。4、上市公司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能够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经法院裁定终止破产程序的,交易所自法院公告之日起停牌。 上市公司应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立即向交易所报告,经交易所审查后公告,公告日后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复盘。5、法院依法宣布上市公司破产的,交易所自法院公告之日起停牌。 上市公司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当立即向交易所报告,经交易所审查后公告。
如果公司已经进入破产程序,那么这些设施应当由成立的清算组予以管理,并在计入破产财产,通过变卖、拍卖、折价等方式予以处理,并用以偿还公司债务。如果公司没有进入破产程序,直接停止了经营,那这部分财产仍然属于公司所有,至于如何处置,由股东会、董事会以及总经理等公司管理层根据他们的权限范围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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