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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回迁房的去向有2种可能: 1、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因为是婆婆家的回迁房,必须要有动迁、回迁、投资代建的合同书作为证明,所以儿媳妇没有权利...
在离婚时对于在父母名下的婚后财产一般不会进行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为夫妻离婚时,夫妻双方仅能就其具有处分权的财产予以分割,而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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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回迁房的去向有2种可能: 1、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因为是婆婆家的回迁房,必须要有动迁、回迁、投资代建的合同书作为证明,所以儿媳妇没有权利分得房子价值财产; 2、这个回迁房属于男方父母的赠与给婚后的小两口,因为房产证的名字是小两口的名字,所以儿媳妇有权利分得房子价值的一半财产; 哪一种观点证据多,具有说服力,赢得法官的支持,那一种观点就胜诉。
如果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在没有充分的证据的前提下,法律意义上可能视为你们对男方父母的一个赠与的行为,为了保证你的权益,建议让男方父母打欠条
二、只有一方父母出资(假设A的父母出资,另一方配偶为B)的情况下,有以下几种可能性。 1、结婚前,A的父母出资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其中一半的产权可视为A的父母对B的赠与,一般按照登记情况确定该房属于双方共有。倘若A的父母能提供证据证明系以双方结婚为条件的赠与,而双方未登记结婚的属条件未成就因此合同未生效,A的父母可要求返还房产。 2、结婚前,A的父母出资且房产登记在A名下的,该房系A的婚前个人财产。 3、结婚前,A的父母出资但房产登记在B方名下的,分析同1,该房产可视为A的父母对B的赠与,系B的个人财产。若能证明系附条件的赠与,可主张合同未生效,A的父母可要求返还房产。 4、结婚后,A的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A父母对双方的赠与,该房产由双方共同共有。 5、结婚后,A的父母出资且房产登记在A名下的,视为其父母对A一方的赠与,该房系A的婚前个人财产。 6、结婚后,A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B名下的,属于B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明确只赠与B的除外。另外,若有协议的则按照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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