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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购房也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赠与自己儿女做了新房的,一种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却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就是自己独立买房支付...
那就看有没有你们双方名字了,如果有房子安正常是均分的,财产婚后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你们共同还的贷款的钱如果房子没有钱是可以要回来的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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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钱先生婚前用自己积蓄45万元,加上银行贷款65万元,买了一套价值万元的房子,产权人为钱先生一个人。婚后他与妻子共同还银行贷款,在婚姻期间一共还了12万元本金和利息。现在他们准备离婚,房子已涨到150万元。女方提出她应当分得房子的一半即75万元。钱先生不同意。上海房地产合同律师解答:这套房子是钱先生在婚前用自己的积蓄和银行贷款购买的,所以属于钱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女方不应当有产权。但是由于在婚姻持续期间归还的12万元银行贷款是用二人的共同财产归还的,所以这12万元中有女方的部分,钱先生应当向女方支付6万元。房子的增值部分也与女方无关。
婚前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增值部分归夫妻共同所有。 在分割该部分财产时,由房屋产权人给予配偶补偿。
1、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在婚前买房,并在婚后办理产权登记,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不属于共同财产,是其个人财产。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2、对于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还贷,并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房产; 法院一般会判决该房产为登记一方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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