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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职工,接着要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评定,然后才能申请先关工伤待遇。建议你代理。持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涉及的专业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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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第 一、二款,申请工伤认定时间期限是: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一般超过一年时效的话,委是不予受理的,但是我们要找一些关于在一年之内,中断劳动时效,这期间一直在向政府部门求助或者一直在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而导致超过一年时效的具体证据,只要能找到相关的证据,仲裁委还是可以受理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七条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1款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所在公司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由于公司没有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该条例第17条第2款“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规定,受工伤职工有权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再次,公司应承担你因申请工伤认定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该条例第17条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1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如果公司拒绝承担上述各项费用,该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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