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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销商“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承担连带责任 2、所谓“应知”可以从销售价格明显、不正常的低于市场价格,进货渠道非正规等这些方面判断 3、...
产品质量出了问题,不符合国家标准,消费者可以向销售商请求,也可以向生产商请求,两者是连带责任。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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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经销商应当退货退款,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处理,如需协助,可联系面谈。
具体是什么问题?如有疑惑,可以通过上面的手机号码沟通或加微信聊(手机号码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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