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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案件的辩护没有一定之规,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辩护方案,但下面几个方面一般要考虑到: (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是否成年,妇女是否怀孕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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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刑直接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呈现出不可逆转的特点。同时,死刑审查是最高人民法院应当遵守的审判程序,对防止死刑滥用起着重要作用。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在控制死刑程序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从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减少死刑适用的角度出发,需要采取必要措施,完善死刑审查程序中的辩护权。2、死刑审查程序是控制死刑适用,统一使用标准,对死刑案件进行程序控制,确保人权保障和犯罪处罚的科学统一。自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审查权以来,死刑程序的控制取得了一些进展。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死刑审查程序,确保辩护人、被告人科学使用辩护权,避免冤杀错杀,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
这样进行死刑辩护取证: 1、辩护律师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线索,并及时向法院申请调查。 2、辩护律师可以亲自到现场核实勘验检查笔录中记载的情况。 3、辩护律师在征得法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对证人和受害人进行调查核实,同步录音录像。
死刑案件的辩护没有一定之规,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辩护方案,但下面几个方面一般要考虑到: (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是否成年,妇女是否怀孕或在羁押期间是否有流产情况); (2)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与本案的关联性如何; (3)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合法、齐备; (4)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是否具有鉴定资格,鉴定结论及理由是否合理; (5)被告人的口供是否受客观条件的影响,是否真实; (6)有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况存在; (7)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等是否符合逻辑,各证据之间有无冲突; (8)被告人有无自首、坦白和立功的情况; (9)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是否从犯、胁从犯; (10)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或具有防卫的性质; (11)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或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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