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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迁移户籍是到户籍所在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不是到民政局办理。《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
户口准迁出证(户口迁移证):只能去当事人目前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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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在迁入地的派出所,但是有的地方是在区政务大厅或者公安局办证中心进行办理。 户口迁移办理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入 第六步:派出所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没有房子户口怎么办理?在原籍地或原籍地以外无产权也无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投靠的,统一迁入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设立的集体户。 办理户口入户: 办理户口迁入须持有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迁移人的居民身份证、照片、入户地址《居民户口簿》,新立户的须持房屋产权证。已实行“全程通”户籍联网办公的地方,办理市区内户口移居的,持迁出地和迁入地户口簿、入户人员照片到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
居民丢失损坏户口簿的,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大庆市区(县)申报丢失损坏户口证件补发审批表》,经管区民警调查,派出所所长审批后补发。丢失市内迁移证的,本人需在迁出地派出所填写《大庆市区(县)申报丢失户口证件补发审批表》,迁出地派出所出具迁出证明后到迁入地派出所,由迁入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由市公安局审批后到迁出地派出所补发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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