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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拆迁条例产权换取的规定,新取得的安置房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是前一物权的权利延伸;但对以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超过原等值的部分,原则上属于夫妻...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首先要看当事人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如下: 对双方均为被拆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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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因此,被拆迁房屋是私有住房的,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属于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
夫妻双方判决离婚,房子作为共同财产尚未分割,已离婚的夫妻作为共同共有人对标的房屋享有所有权。拆迁房屋政策有两类,产权对换和资金补偿。如果你们选择产权对换的话,二人共有的房屋相当于一个产权。双方作为所有权人,会按照当地拆迁安置的人均标准进行分房,分得房屋后,共同共有建后的新房,并且对于差价承担连带责任。差价按照当地保障性住房标准是没有问题的,分两套房子要看当地人均拆迁安置回迁的人均平米和新房的面积,如果人均平米大,新房面积小,才有可能分的两套。产权对换也是对等的,不是两个人都有所有权就是两个产权,分得一套房屋的可能性是非常非常大的。至于差价,对于连带的共同共有人,双方可商议,无债权关系情况下,解决方法是平分债务。
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拆迁后所取得的安置房,如果属于未支付购房差价而取得的情况,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属于支付了购房差价所取得的安置房,因为该项支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支出,房屋仍然需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对于支出的购房款部分在分割时应对另一方作出合理的补偿。 至于因拆迁所取得的拆迁各项奖励、过渡费等等,属于拆迁单位给予该拆迁户的补偿,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作为户口中的一员,有权利要求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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