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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和人身损害赔偿鉴定是完全不同的两种鉴定,鉴定标准当然会有差别。建议选择通过认定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后处...
劳动者的诊断证明,工伤认定与实际情况不符,是会影响评残结果的。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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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就可以要求赔偿了 1、如果单位有交社保,则大部分补偿由社保基金赔付,否则就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2、如果交了社保工伤的,那么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核定工伤待遇,如果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部分有用人单位支付,其他由社保基金支付; 3、十级待遇: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劳动者的诊断证明,工伤认定与实际情况不符,是会影响评残结果的。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先要进行工伤认定。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经过工伤认定后,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停工治疗的,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原发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在12个月内,可以延长时间不超过12个月。)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在工伤稳定后,做伤残等级评定。工伤评定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4】伤残共分为10个等级。 根据等级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35,36,37条规定: (1)1级:本人27个月工资; (2)2级:本人工资25个月 (3)3级:为本人工资23个月 (4)4级为本人工资21个月 (5)5级:为本人工资18个月 (6)6级:为本人工资16个月 (7)7级:为本人工资13个月 (8)8级:为本人工资11个月, (9)9级为本人工资9个月 (10)10级:为本人工资7个月。 【5】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36条规定,工伤职工评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津贴。 (1)1级为本人工资90% (2)2级为本人工资的85% (3)3级为本人工资的80% (4)4级为本人工资的75% (5)5级为本人工资的70% (6)6级为本人工资的60% 只要发伤残津贴,都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如果辞职,可以享受(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是工伤保险基金里支付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是单位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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