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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贷款政策条件是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认定贷款的次数,如果是已经利用银行的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必须住宅的面积是低于当地的平均水平。还...
二套房政策贷款条件有: (1)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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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二套房贷政策的政策革新如下 2010年4月 国务院《国十条》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暂停三套房贷。 2015年3月 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自15年3月31日起执行。[1]
国务院《国十条》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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