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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个人以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规定项目为缴费工资基数,按8%的比例缴费;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工资之和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 ...
给你一缴费比例规定自己算吧:社保由单位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五项社保的具体缴费比例各地有所区别,但大致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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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最低为上一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最高是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 缴费比例:在缴费基数的基础上收缴的比率!例: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企保),单位缴纳20%(各地标准不同),个人缴纳8%。
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184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16〕3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通知如下: 一、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600元,计算当年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67200元,计算最低缴费系数使用的月缴费基准数为3089元。 二、从2016年8月1日起,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6800元,下限为2678元。上限按年度内累计月平均计算。 三、从2016年8月1日起,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一档为2678元、二档为3375元、三档为3832元、四档为4273元、五档为4832元、六档5149元、七档16800元。 江阴市、宜兴市2016年度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方案,由两市(县)报我局备案后执行。 四、基于我市即将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暂按上年每月7252元执行。
(一)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17817元; 2、缴费基数下限:3563元;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20%,雇工8%; 5、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28%; 6、灵活就业人员:28%。 (二)医疗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17817元; 2、缴费基数下限:3563元;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10%,雇工2%; 5、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12%; 6、灵活就业人员:12%。 (三)失业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17817元; 2、缴费基数下限:3563元;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0.5%;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1%,雇工0.5%; 5、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1.5%。 (四)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17817元; 2、缴费基数下限:3563元;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不用缴费;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1%,雇工不用缴费; 5、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1%。 (五)工伤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17817元; 2、缴费基数下限:3563元;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0.2-1.9%,个人不用缴费;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0.2-1.9%,雇工不用缴费; 5、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0.2-1.9%; 6、非全日制从业人员: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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