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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7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或者股东向股东以外的...
你去当初执行的法院搞张证明来(本来法院应该给你一个裁定说明为何不执行)证明那公司股东不清算.以此为证来证明股东不进行清算的状态延续到现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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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约定,大股东不同意小股东转让股权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般情况下,股东及法人的要承担组织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应当在记载在股东名册,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即质押权人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质权,出质的股东因股权转让而丧失股东权;质权优于债权,即当质押权人不能实现质权时,其对破产财产具有优先受偿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公司股东可以退还股票。股东退还股票后,应如何清算?股东退股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单个股东退股,通过股票转让其他新股东接受股票,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清算,退股者和新股东双方签订股票转让协议即可。二是全体股东退股,意味着公司解散。公司解散,需要设立清算小组公司进行清算。具体流程如下:1)依法设立清算小组,2)清算小组接管公司,3)清公司资产,4)核定公司债务,5)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6)处理清算和公司未结算的业务,接受公司债权,7)参加公司诉讼活动,8)处理公司财产,9)清算债务,10)制定资产债务清单和资产清单,11)制定清算方案,12)确认清算方案,实施清算报告,13)提交清算报告,14)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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